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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驗員安全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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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檢驗員必須熟悉和掌握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方可進行作業。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由專業人員處理。

2.檢驗員必須熟悉所用藥品的化學特性和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到預防靠前。

3.嚴禁檢驗員私自拆卸設備、儀器,私自修理電氣設備。

4.嚴禁用濕布擦帶電設備,禁止濕手送、停電。

5.化驗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時,室內不得有明火,凡能產生有毒氣體和刺激性氣體的操作,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

6.打開氨水、鹽酸、硝酸等藥品瓶封口時,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應并先蓋上濕布,用冷水冷卻后,再開瓶塞、以防濺出,尤其夏天更應注意。開啟時瓶口不可對著自己或他人。

7.在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在燒杯等耐熱容器內進行,將硫酸緩緩到入水中并不斷攪拌;以避免驟熱使酸濺出,傷害皮膚、眼睛和衣服。

8.凡是有毒、腐蝕性液體、廢渣均應倒入指定的廢液罐內,未經安全處理的不準倒入下水池內,遇水易燃易揮發的物質不準倒入液罐內和下水池內。

9.嚴禁用感官方法嘗試化學藥品,嚴禁用化驗室的容器盛放飲料和食物。

10.嚴禁將化驗藥品、試劑私用。

11.盛放有劇毒的空瓶必須經安全處理,方可銷毀。

12.拿取藥品時必須用專用工具,不準用手直接拿取。

13.當水銀灑落地上時,應盡量消理干凈,然后在殘跡處撒上硫磺粉;以完全消除汞滴。

14.用嗅覺檢查試劑時,只能用手扇送少量氣體,輕輕嗅聞。

15.易燃、易揮發、易爆物品在化驗室的貯藏量不應過多,應放于陰暗低潮的地方,并應盡可能單獨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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