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再生水處理工藝出水水質回用途徑
摘要:為分析典型再生水處理工藝出水的回用途徑適應性,采用標準指數法評價了4座不同處理工藝的再生水廠出水質量,為再生水處理工藝選擇和安全回用提供參考。
結果表明,4種再生水處理工藝出水用于市政雜用水時基本是安全的;除反滲透(RO)工藝外,其他工藝出水回用于景觀環境用水時都存在氮磷指標超標問題;膜處理工藝的出水可以滿足工業用水標準,但是常規絮凝過濾工藝出水用作工業用水應注意氮磷等指標的進一步處理;各種再生水處理工藝出水質量均不能滿足地下水回灌用水標準,主要是氨氮和環境激素DBP超標問題,用作地下水回灌用水時存在一定的環境風險。
城市污水再生回用可減少清潔水消耗量,有效地緩解城市用水緊張狀況。
污水再生處理過程一般包括二級生物處理和深度再生處理,其中,污水二級生物處理出水要求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A或B標準,而深度再生處理由于工藝的不同,其出水水質相差較大。
再生水主要回用于園林綠化、環衛灑水、公園景觀給水、農業灌溉、沖洗車輛、沖洗廁所以及用于工業用水等,回用的途徑主要取決于水質,不同回用途徑對再生水質的要求不同。
為此,國家頒布了針對不同回用途徑的再生水水質標準,規定了各種基本或選擇控制項目及其限值。
目前再生水處理工藝從傳統的絮凝沉淀-過濾-消毒,到先進的超濾、反滲透等膜處理技術種類繁多,在選擇再生水廠工藝和決定水廠出水用途時,要特別關注各種工藝的出水質量及其適宜的回用途徑,避免優質再生水回用于低標準用途,造成不必要的浪費;同時也可避免由于出水質量問題引起的回用安全隱患。
本實驗選取北方某城區4座不同處理規模、不同處理工藝的再生水廠,通過收集和采樣分析各再生水廠出水中基本水質指標和選擇控制項目中的環境激素指標,采用標準指數法對4種再生水處理工藝出水水質的適用途徑進行了評價,為再生水廠工藝選擇和再生水安全回用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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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方法
1.1再生水廠概況
北方某市4座再生水廠(以下用A、B、C、B廠表示)均以城市二級污水處理廠出水為進水,處理工藝包括常規處理工藝和膜處理工藝,出水一般用作市政雜用和城市景觀用水,出水水質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
4座水廠在處理規模、處理工藝和出水用途等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各水廠概況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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